討論國家創新體系與三創的關係性(一)
依據經濟日報在110年元月23日的社論指出,教育部近期規劃「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」草案,其目的是:期待能帶動大學治理模式具有創新能力,讓大專院校的研發成果,可以帶領產業技術有領先的實力;並引導企業研發資源,來結合大學研發能量,能帶動國家重點領域產業發展。
依據教育部表示,創新條例主要為:透過國內頂尖大學與企業界優秀的研發中心合作,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,實際行動是藉由放寬組織、人事、財務、設備資產、人才培育及採購事宜,讓產業能有效、有序地參與產學研發。
條例中建議,由國立大學優先辦理,可以透過研究學院以8年至12年為期來推動創新,擴大延攬人才。
從上述的內容,我們不難理解到,政府擬整合企業界與學術界的研究資源,要與時俱進,進行整體國家創新體系的發展,此計劃相當重要,也是國內落實三創教育發展的最佳時機。
回顧國內近年來的三創教育,其中「創新」的教育推動與實踐,是全國各研發單位努力的目標。
110-02-02雙福三創發展協會秘書長黃廷合博士撰文。經濟日報社論,2020-1-23 A2版